附件:1、中国电子学会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审批表
2、讲师专家推荐汇总表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中国电子学会自2011年起面向社会推出“青少年等级考试”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科普教育效果,师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教学技能和考试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中国电子学会就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管理,着力提升培训质量。
二、主要目标
发挥青少年等级考试服务中心、咨询服务站优势,培养新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指导教师队伍,提升教学技能和考试服务能力水平,逐步建立起培训流程标准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的培训体系。
三、政策要求
(一)责任主体。中国电子学会认可的“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基地按照区域划分作为主办单位负责开班申请、数据报送、财务对接,证书办理等工作,各省级考试服务中心作为联合主办单位须协调有关资源做好本地区招生宣传、组织实施工作。地市考试服务中心举办师资培训须经过省级或者本省牵头考试服务中心同意。考试服务中心的授权单位、指定单位仅能作为协办单位,各机构均不得单独开展或者面向全国范围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全国性培训连锁机构开展内训须经中国电子学会审批。
(二)培训对象。优先安排青少年等级考试执行单位(考试服务中心、考试服务网点、咨询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中小学校科技教师、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及管理人员参加培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校生和特定人群的培训。应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在充分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经中国电子学会审批同意后组织开展。
(三)培训内容。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是指根据考评体系对应级别开展的技术和考试服务培训。培训基地和考试服务中心要按照中国电子学会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合理安排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使学员熟悉考试服务流程,掌握技术技能的同时还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修课应包含政策解读、标准解读、知识点串讲等内容,每个专业级别的面授必修课不得少于12个学时,线上必修课在中国电子学会培训学习平台完成,鼓励有条件的培训基地和考试服务中心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依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选修内容。
(四)培训方式。培训基地和考试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制订培训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要求必须进行线下培训,每个专业级别每次培训规模不得少于20人,根据培训大纲,采取专家面授、线上学习及经验交流等相结合的多种方式,注重增强培训效果和学员体验,培训结束前要做满意度调查。为保障培训质量,完全线上方式进行的培训由中国电子学会统一组织安排。
(五)培训讲师。培训讲师必须为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库入库专家,且熟悉青少年等级考试标准和考试服务等相关工作。培训基地和考试服务中心要加强讲师队伍的建设,可推荐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成为入库专家(登录http://px.cie.org.cn/注册申请,并且提交盖章纸质材料)
(六)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应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费用由培训基地收取并开具发票,每个专业级别收费不得高于中国电子学会往期标准,收取费用主要用于食宿、交通、专家劳务、教学资源、场地及设备等支出。收费标准须在通知文件中注明,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其他费用或者捆绑销售器材和软件。
(七)培训考核。培训基地和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管理工作,要求对签到、授课等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考核包含线上能力测评、作业完成情况、学习交流材料等。对考核合格者可申请颁发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证书。
四、组织领导
(一)工作机制。培训基地和考试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工作实际科学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培训试行报告审批制度,禁止先培训后申请,认真听取学员对师资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编制青少年信息科技教师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同时要协调本地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政策衔接,扎实有效推进师资培训工作。
(二)监督检查。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师资培训工作的过程监管,针对培训工作的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强制培训、摊派任务、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按照培训基地和等级考试的相关管理办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宣传推广。培训基地和考试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师资培训工作的宣传。树立典型,建立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中国电子学会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审批表
2、讲师专家推荐汇总表
青少年等级考试福建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6日